霸州市气象局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2021年抽查方案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11日
霸州市气象局
“双随机、一公开”2021年抽查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霸州市气象局行政监督随机抽查及公开工作。依据霸双抽办〔2020〕20号文件精神,要求霸州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被监管单位的行政监督检查、处罚。
二、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实施。严格执行气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气象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监管对象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公开气象服务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抽查比例及频次
抽查比例及频次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按照各类抽查对象具体情况确定,各类抽查对象每年平均抽查比例当年确定。
四、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报送市气象局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抽查对象
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
六、抽查内容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矿区、旅游景点和投入使用后需要安装防雷设施的场所。
2.防雷设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同时具备直击雷防护设施和雷电浪涌防护设施。
3.防雷设施是否经合法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定期检测,防雷装置存在的问题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抽查方式
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抽取过程由专人负责记录整个过程。
八、执法检查人员及抽查对象具体抽查规则
市气象局根据抽查事项情况和当年工作要求,统筹安排采取何种抽查方式。
(一)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
市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抽查时,执法检查人员由本市气象局采取随机方式从本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事先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自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对象的抽取
市气象局通过随机排序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本辖区内待查对象名单。
九、进行公开
霸州市气象局负责将市级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执法人员名录、抽查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气象局成立由主管领导、办公室、防灾减灾科组成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全市“双随机”抽查的督导、推进工作。具体负责科室为办公室。
2、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 “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3、加强宣传。各单位和各执法人员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双随机”抽查的工作理念,抽查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执法情况及时做好公开。
4、强化纪律。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遵循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执法过程要做好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时要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